上期内容咱们咱们一起了解了审计陈述中注册管帐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职责这一要素,今日咱们一起来了解其他要素。
在某些情况下,有关规则法律法规或许对注册管帐师设定其他陈述职责。这些职责是注册管帐师依照审计原则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陈述的职责的弥补。如,若注册管帐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意到某些事项,或许被要求对这些事项予以陈述。此外,注册管帐师或许被要求施行额定规则的程序并予以陈述,或对特定事项,如管帐账簿和记载的恰当性发等表定见。
审计陈述应当注明陈述日期。审计陈述的日期不该早于注册管帐师获取充沛、恰当的审计依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职责且已同意财务报表的依据等,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构成审计定见的日期。
审计陈述的日期很重要。注册管帐师对不同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不一样的职责,而审计陈述的日期是区分时段的要害时点。在实务中,注册管帐师在正式签署审计陈述前,一般把审计陈述草稿和已审计财务报表草稿一起提交给管理层。假如管理层同意并签署已审计财务报表,注册管帐师即可签署审计陈述。注册管帐师签署审计陈述的日期一般与管理层签署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日期为同一天,或晚于管理层签署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日期。在审计陈述日期晚于管理层签署已审计财务报表日期时,注册管帐师应当获取自管理层声明书日到审计陈述日期之间的进一步审计依据,如弥补的管理层声明书。
除上述十项基本要素外,在适用情况下,注册管帐师还应当在审计陈述中对与继续运营相关的严重不确定性、要害审计事项、上市公司年度陈述中包括的除财务报表和审计陈述之外的其他信息进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