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快速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长三角地区人民银行持续加强普惠金融经验交流和数据共享,不断推动长三角普惠金融高水平质量的发展。2021年,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南京分行、杭州中心支行、合肥中心支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加强完善长三角普惠金融指标体系(以最新《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长三角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形势和特点,设立3个维度27类共60个指标,其中使用情况维度共有指标16类35个,可得性维度共有指标4类9个,质量维度共有指标7类16个。本次问卷调查采集时间为2022年4月至6月),认线年长三角普惠金融指标填报及分析,充分反映长三角地区普惠金融运作情况和发展形势。
2021年以来,长三角地区扎实推进一体化发展。制定实施《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速落地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基础设施相互连通、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取得新进展,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成效显著,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走深走实。
长三角普惠金融领域交流合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长三角地区金融普惠性显著地增强。长三角地区逐渐完备普惠金融发展合作机制,持续下沉普惠金融服务重心,在长三角信息相互连通、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人均拥有量、人均非现金支付笔数稳步增长,企业开户效率持续提高,数字支付普及率保持比较高水平,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触角不断延伸。二是长三角地区普惠金融对重点群体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长三角地区积极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的普惠金融相关政策,普惠小微贷款规模持续增长,小微企业授信户数不断增加,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缓解;长三角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持续增大,农村地区贷款稳步提升,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银行网点和线上服务智能化、无障碍化、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老年人金融教育更加得到重视。三是长三角普惠金融一体化合作力度持续加大。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同城化业务有序推动,示范区跨区域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持续拓展,长三角征信链建设持续推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得到有益探索。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人均拥有量保持较高水准,银行卡人均持卡量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人均拥有量为16.00户,同比增长21.3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长三角地区银行卡人均持卡量为7.17张,同比增长3.01%。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数量稳步增长,企业开户效率不断提高。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数量为2348.49万户,占全国的28.17%。
长三角地区不断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如上海市引导支付行业向实体经济让利,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费用,重点覆盖小微企业使用频率较高、企业诉求强烈的支付领域,多措并举推动减费让利政策落地生效,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江苏省持续优化账户服务水平,建立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全面推广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截至2021年末,全省共有1.2万余个对公银行网点支持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浙江省持续推动“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应用“开户码”,率先启动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银行账户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安徽省打造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实现工商营业执照领取、企业开户一站式服务。2021年末,安徽省2000余家银行网点实现企业注册与银行开户同步预约。
拥有活跃账户(最近6个月内有交易记录的账户,包含银行结算账户和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的成年人比例超过九成,农村地区和老年人群体活跃账户情况与长三角整体水平存在差距。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拥有活跃账户的成年人比例为92.18%,高于全国整体水平,长三角各省(市)拥有活跃账户的成年人比例均超过九成。
长三角农村地区和老年人群体账户服务使用情况与长三角地区整体水平存在差距。调查显示,长三角农村地区拥有活跃账户的成年人比例为86.93%,较长三角整体水平低5.25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拥有活跃账户的老年人(受访者中60岁及以上人群,下同)比例为83.50%,较长三角整体水平低8.69个百分点。
非现金支付笔数稳中有升,数字支付普及率保持较高水平。2021年,长三角地区人均非现金支付笔数为277.06笔,同比增长16.01%。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使用数字支付的成年人比例为88.01%,整体保持较高水平;使用非银行网络支付的成年人比例为84.48%,与上年同期保持基本稳定。农村地区使用数字支付的成年人比例为75.79%,较上年同期降低4.64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使用数字支付的老年人比例为60.26%。
长三角地区持续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如上海市积极提升老年人支付服务便利化程度,上海市民可以使用具备银联闪付功能的社保卡、金融IC卡乘坐上海市域范围内公交车,提升了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群体的出行支付体验。江苏省不断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确立“1213”工作机制,即“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一个系统、三方合力”,自主研发“江苏省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综合平台”,引导各建设单位因地制宜打造“普惠金融+党建”、“普惠金融+养老”、“普惠金融+电商”等特色服务品牌。截至2021年末,江苏省共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1.46万个,依托服务点累计发生支付业务4919.28万笔、金额365.12亿元。浙江省坚持数字化、多元化、普惠化发展方向,加快推进移动支付之省建设,省内移动支付普及率和业务规模稳步提升,移动支付已实现在交通、政务、教育、公共事业缴费领域的全覆盖。全省215家4A级以上(含)景区实现“浙里好玩”平台预约预订移动支付应用,覆盖率达87%;实现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电子健康码、电子社保码“三码协同”移动支付就医;913个农贸市场实现移动支付应用,覆盖率达46%,较上年增加5.7个百分点。安徽省持续优化金融服务网点布局,促进现代化支付系统向乡镇延伸,将“移动支付引领县”建设范围扩大到28个革命老区县域;全省县域已实现公交场景受理全覆盖。
长三角地区超半数受访者购买银行理财、国债、基金、股票等金融资产,老年人和农村地区定期存款比例高于整体水平。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购买银行理财、国债、基金、股票等金融资产的受访者比例超五成,长三角农村地区和老年人受访者中该项指标的比例均低于长三角整体水平约20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有59.61%的受访者办理过定期存款,高于全国整体水平2.00个百分点。办理过定期存款的老年人比例为68.02%;长三角农村地区办理过定期存款的成年人比例为64.50%。
长三角不同省(市)成年人定期存款办理情况分化较为明显。调查显示,安徽省受访者办理定期存款的比例相对较高,上海市受访者办理定期存款的比例在长三角地区相对较低,且低于全国整体水平。
长三角地区约三成受访者在银行有贷款余额,老年人群体银行贷款情况与整体水平存在较大差别。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在银行有贷款余额的成年人比例为30.67%,长三角农村地区在银行有贷款余额的成年人比例为21.72%;长三角地区在银行有贷款余额的老年人比例为5.99%,受贷款审批条件和金融消费习惯等因素影响,老年人群体相对较少使用银行贷款服务。
长三角地区在银行以外的机构、平台有借款余额的成年人比例为11.35%,长三角农村地区在银行以外的机构、平台有借款余额的成年人比例为10.24%。
长三角地区积极落实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措施,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不断的提高。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余额为65443.74亿元,占长三角地区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3.40%,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占比较2020年同期增加1.72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占全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的比例为34.03%;普惠小微授信户数增速为65.64%;调查显示,已获贷款的小微企业中首贷户占比为17.42%。长三角地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稳步提高,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长三角地区积极落实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持续创新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普惠小微贷款规模和可得性。如上海市组织开展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从三个方面提出10条举措,支持金融机构用好普惠小微延期还本付息与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等优惠措施,组织银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主动走访对接,鼓励银行把个体工商户的信贷需求与资金结算、理财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更好地结合起来,让金融支持更有力、资金直达更快速、金融服务更暖心。江苏省印发《“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千企升级”计划和“小升高”行动,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提升、直接融资、市场开拓;鼓励中小微企业围绕大企业生产需求,提升协作配套水平,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不断提升供应链制造业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浙江省创新“贷款码”融资服务模式,强化技术赋能小微金融服务,实现“一码对接、一步授权、一库管理”的一站式融资服务新模式。建立“135”金融服务机制,要求金融机构对企业扫码发布的融资需求快速响应,做到“1个工作日受理、3个工作日对接、原则上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效率较传统线下模式提高一倍,增强了小微主体的融资获得感。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有23万家市场主体通过“扫码”获得融资5152亿元。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开展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设置100亿元规模的安徽省稳企业保就业纾困专项贷款。推进“央行直通车”模式支小再贷款运用,有效开展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系列专项活动,在省内开展“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劳动竞赛,全面推进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能力提升工程。浙江省宁波市探索开展“伙伴银行”建设,在8家小微企业园开展“伙伴银行”试点,探索“一园一方案”“一企一策”的建设路径,围绕融资对接、信贷倾斜等方面深化金融服务,衍生出结算、汇兑、投资、保险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提高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便利性和精准度。
为切实做好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工作,上海市加强跨部门协同,打好“再贷款+融资担保”等政策组合拳,用好用足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和示范撬动作用,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投放低利率小微贷款的积极性,实现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扩面、提质”。
(一)再贷款+融资担保。上海市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发挥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银行积极用好“再贷款+政府融资担保”模式,地方法人银行既获得了低成本资金,又有效控制了信用风险,向小微企业提供更低成本的资金。以上海银行和上海农商银行为例,在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中,两家银行通过市融资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占运用再贷款资金支持贷款的比重达38%,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24%,进一步让利于小微企业。
(二)再贷款+创业担保。创业担保贷款以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由上海市融资担保中心提供担保且免收担保费,市就业促进中心提供一定比例贴息,企业实际承担融资成本仅为“LPR-150个基点”。在再贷款投放过程中,上海市指导在沪银行机构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政策,支持上海市创业组织及个人创业者的创业就业。在沪银行机构本着应纳尽纳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均纳入再贷款支持,以上海银行和上海农商银行为例,2021年共纳入200多户,贷款金额超过4.2亿元。
(三)再贷款+供应链金融。上海市探索将再贷款与供应链金融协同推进,多家金融机构探索针对上游供应商的反向保理融资和下游经销商的经销商融资,依托核心企业生态体系批量服务链上长尾普惠客户,提高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性。
(四)再贷款+知识产权质押。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利用知识产权质押缓解中小微科创企业融资难题。2021年,上海市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近90亿元,较上年增加一倍多。
近两成普惠群体使用线上方式获取银行贷款服务,线上贷款的城乡差距相对较小。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通过线上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成年人比例为18.74%,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农村地区通过线上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成年人比例为16.86%,与长三角整体水平较为接近。
创业担保贷款稳中有增,普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力度不减。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为244.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1%,长三角地区创业担保贷款余额占全国整体水平的10.41%。
农村地区贷款规模稳步增加,长三角多措并举推动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占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4.08%;农户消费贷款余额占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5.21%,农村地区贷款保持稳定增长。
长三角地区积极推动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如江苏省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活动,引导法人金融机构围绕农村电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创新“花木贷”“农地贷”等融资模式,发挥再贷款正向激励作用,有效满足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多元化金融需求。开辟融资绿色通道,为农村重大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浙江省印发《关于金融赋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山区县经济发展实际,推动建立“一县一方案”金融精准帮扶,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金融联络员”队伍,持续抓好政策落地,加快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制定《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行动方案》,按照“金融支持+财政扶持+行业管理+服务支撑”的思路,打造货币政策工具牵引、财政资金撬动、融资担保扶持、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助力等多方协同的政策保障环境,实施金融承载力提升、科技赋能支持融资、全方位融资对接等“八大工程”,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水平。
2021年来,人民银行黄山市中心支行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申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为引领,引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创新,走好新时代共同富裕路。
(一)突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赋能。黄山市成立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绿色食品、文化旅游等五大产业链金融服务团、特色产业联系行,实现产融供需精准对接。制定《安徽省黄山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黄山市绿色金融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领域集聚。
(二)搭建转换平台,强化创新赋能。推动地方政府搭建闲置农房(民宿)抵押登记、评估交易、收储转让“全链条”融资服务平台,为推进绿色融资提供基础条件。引导全市银行机构支持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创新农房经营权质押、民宿收费权质押、村集体整村授信等贷款模式,激活农村“沉睡资产”为“真金白银”。
(三)推进数字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持续推进“两库一平台”(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专题数据库和农村专题数据库)建设,上线黄山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广运用长三角征信链平台、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服务平台,实现线上“永不落幕”的银企对接。推进县域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乡村居民提供“一站式”在线调解服务,打通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公里”。
(四)创新金融机构生态产品价值评定,强化考核赋能。在全市围绕生态资源抵(质)押类贷款、乡村振兴领域类贷款、乡村振兴卡、惠农金融服务室、普惠金融知识宣传等指标,评定金融机构生态产品价值。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按季开展绿色金融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货币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
2021年,黄山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明显进展,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黄山市中小微企业金融信息综合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需求1544项共118.96亿元;金融产品更具有针对性,创新“碳排放权质押贷”“生猪耳标”“民宿贷”“泉水鱼贷”等金融产品72款;绿色贷款大幅增长,有效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长三角地区探索推动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近一成受访小微企业申请过绿色贷款。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绿色贷款余额占长三角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8.30%,长三角地区绿色贷款余额占全国绿色贷款余额的26.17%。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申请绿色贷款的受访小微企业占比为8.91%。
长三角地区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绿色发展领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上海市正式施行《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构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投资、绿色基金等,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集聚金融资源优势,服务浦东新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人人享有“碳账户”的理念,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热情。江苏省构建省级绿色金融体系框架、绿色金融工作省级部门联络员制度,建立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部门联合建立“央行资金重点支持省级绿色企业库”,已有入库企业近三千家。创新绿色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全国率先创设对接再贷款政策、与企业碳账户挂钩的普惠型绿色金融产品“苏碳融”。加强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安排首批500亿元的央行优惠政策资金用于“苏碳融”和绿色再贴现业务,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企业(项目)的贷款和票据融资支持。浙江省积极推进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提出25项金融支持举措。印发《浙江省碳排放配额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指引(暂行)》,推动碳排放配额转化为企业绿色发展资金。安徽省将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及债券发展纳入货币政策工具运用考核,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绿色信贷产品,专门设立绿色再贴现资金池,探索形成了“再贷款+科技创新”“党建引领信用村”等业务模式,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倾斜,推动落地全国首笔碳中和挂钩贷款。浙江省宁波市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与有碳排放权质押意向的企业及时对接、重点支持,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助力绿色低碳领域快速发展,顺利落地首笔碳排放权质押融资业务,授信额度1000万元,年利率3.6%。
2021年,江苏省无锡市积极引导金融资源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无锡率先打造“零碳城市”。
(一)系统谋划明确方向。在全国率先搭建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框架,明确15项任务行动。深入推动宜兴市开展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提出的绿色项目和企业评价办法已顺利通过国家评审。
(二)先行先试形成示范。出台绿色再贷款再贴业务试点实施意见,设立30亿元绿色再贴现专项规模,成功办理全省首笔绿色工厂再贴现业务;全省率先试点“苏碳融”业务,为10家企业发放“苏碳融”产品1.7亿元,平均利率4.39%;推动总行首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支持绿色项目优惠贷款7260万元;试点发放全省首笔绿色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1400万元,累计利用绿色信贷资产质押发放再贷款1.45亿元;发放辖内首笔碳排放配额,利率低至3.5%。
(三)探索突破拓展渠道。发布无锡市首批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7个金融产品,评选出全市十佳绿色金融实践案例,组织银行开展“碳路者行动”个人碳账户策划方案征集评选活动;试点推出碳表现挂钩贷款、碳排放权等碳金融产品,辅导有资质的企业利用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等创新融资方式;完善绿色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运用“园区保”达成融资3亿元。
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与总人口的比值)和深度(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总体保持稳定,超四成受访者持有有效保险保单。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保险密度为4299.90元/人,与上年同期基本保持一致。长三角地区保险深度为3.68%,同比减少0.46个百分点,总体保持稳定。
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持有有效保险保单的成年人比例为43.78%,较上年同期增长3.78个百分点。农村地区持有有效保险保单的成年人比例为29.48%;持有有效保险保单老年人比例为27.56%。
长三角不同省(市)保险服务使用情况存在一定差别。调查显示,上海市受访者中持有有效保单的成年人比例相对较高,半数以上受访者持有有效保险保单,安徽省受访者中持有有效保单的成年人比例相对较低,保险服务存在区域不均衡现象。
长三角地区通过纯线上方式购买过保险产品或服务的成年人比例为18.69%。农村地区通过纯线上方式购买过保险产品的成年人比例为12.30%,通过纯线上方式购买保险产品的老年人比例为8.80%,长三角农村地区和老年人群体在以线上方式购买保险产品方面与长三角该项整体水平有一定差距。
2021年,安徽省芜湖市出台《芜湖市推进特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细化11条政策措施,通过特色农业保险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助力夯实乡村振兴的根基。
(一)提升农险服务质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原有农险承保机构的基础上新增3家保险机构,通过适度规范的市场竞争,促进农险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增加特色农险品种。明确市级继续实施大棚蔬菜自然灾害保险、夏季绿叶菜价格指数保险、水产养殖、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池塘河蟹气象指数保险和水稻高温热害天气指数保险。新增农机作业保险、青梅种植自然灾害保险并纳入市级财政补贴范围。
(三)降低特色农险参保门槛。降低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和池塘河蟹气象指数保险参保门槛,取消小龙虾50亩以上及池塘河蟹20亩以上投保面积限制,推动特色农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四)提高特色农险保障水平。将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金额由1500元/亩提高到2000元/亩,水稻高温热害天气指数保险金额由180元/亩提高到300元/亩,提升保险保障水平,维护投保人利益。
(五)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调整水产养殖保险保费市、县和农户承担比例,减轻县市区财政负担,同时对县市区自行开展的特色农业保险,市财政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给予额外奖补,提升县市区发展特色农险的积极性。
(六)激励保险机构产品创新。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服务芜湖市区域范围内且未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市级财政按保费的10%给予奖励。
截至2021年末,芜湖市共有大棚蔬菜、小龙虾价格指数、水产养殖、水稻高温热害、生猪“保险+期货”目标价格保险、农机作业保险等18个特色农险品种,全市特色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达16亿元,同比增长35%;特色农业保险保费7863万元,同比增长40%;财政保费补贴5572万元,财政补贴比例达到71%;特色农业保险保费占农业保险保费比例达46.67%,特色农业保险有力支持了乡村振兴。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服务尚处于初级阶段,未来提升空间较大。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通过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的小微企业家数为255家,融资金额为105.20亿元,融资金额与上年同期基本保持一致。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使用过直接融资服务的受访小微企业占比为2.62%,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服务有较大发展空间。
一成小微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服务,长三角供应链票据平台持续发力。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参与供应链融资的受访小微企业占比为10.51%。2021年长三角地区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融资的企业数不断增长,供应链金融发展势头较好。
每万人拥有银行网点机构数量有所回升,长三角地区银行网点可得性保持比较高水平。长三角地区保持银行网点乡镇全覆盖。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数为1.64个,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5%,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数高于全国整体水平5.67%。
2021年,宁波市印发《关于切实优化老年人金融服务的意见》,通过网点智能化升级、产品适老化改造等多种举措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体验,缩小老年人“数字鸿沟”,让老年人在金融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改进营业网点传统服务。宁波市印发《关于完善金融机构网点老年人优先叫号服务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在开设助老绿色通道、老年人专柜专窗等基础上,升级改造老年人优先叫号服务相关软硬件设施并配备专人引导。指导商业银行在智能柜员机应用“老年客户关爱版”,并配备专人主动向老年客户介绍功能升级后的优越性。针对部分老年人更偏好使用存折的情况,在智能柜员机上加设存折模块等方式,提供受理存折存取款、补登等业务的智能渠道。
(二)推动金融产品适老化改造。指导商业银行依托手机银行APP推出“远程视频服务”,让老年人在家就可获得与网点柜面相同的服务体验,较好缓解“不敢用,不会用”顾虑。指导商业银行基于老年人行为习惯和需求偏好,通过放大字体、精简功能、设置智能语音交互等方式推进手机银行APP无障碍改造。同时,应用人脸识别、声纹认证等生物识别技术保障交易安全。指导商业银行上线电话银行“一键直达”特色功能,银行通过客户预留的手机号码,精准识别老年客户身份,减少老年人据语音提示多次按键的操作不便和等候时间。
截至2021年末,辖区40家银行的所有网点已完成叫号机、移动智能终端等硬件设备改造,通过从身份证或银行卡中读取年龄信息判别客户身份、在主页界面设置相关选项等方式,实现老年人优先叫号;18家银行已完成存折ATM机的增设,有效解决老年人在网点金融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ATM机具每万人拥有量有所下降。近年来,金融机构加大网点优化布局力度,以综合柜员机升级替代部分ATM。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每万人拥有的ATM机具数量为7.55台,较上年同期减少5.86%。
多家商业银行加入长三角金融同城化服务创新发展联盟,金融同城化业务有序推进。2021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同城化服务创新发展联盟成立,由21家金融相关单位作为创始成员共同发起,旨在发挥跨区域、跨金融要素、专业性强的优势,充分借助示范区这一政策创新策源地和项目聚集地,搭平台、创产品、推项目,努力提高各类金融要素服务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同城化服务创新发展联盟中银行类金融机构有13家。
长三角地区加强重点群体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推动缩小“数字鸿沟”。如上海市积极落实关于开展金融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培育面向农村居民的金融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提升农村居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江苏省无锡市不断拓展惠老金融宣传阵地,持续举办线下“银发讲堂”近百余场,创新开发“银发云讲堂”微信小程序,扩大惠老金融宣传覆盖面,同时与政府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丰富面向老年人开展金融知识普及的平台路径。浙江省湖州市打造老有所安、老有所乐的“幸福e站”,注重老年人喜好特长和实际需求,开展e站与原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居)等各方活动共建互联,在开展数字化学习的同时下发宣传防范网络诈骗的宣传折页,引导公众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掌握基本的应对方法,为老年人提升金融素养出实招。安徽省印发《关于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及防范校园违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积极探索开展安徽高校联盟金融素养提升工程,与高校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浙江省宁波市开展“金语助老年”行动。编写出版《老年人金融一本通》,让老年人“一看便知”“一学就会”“一听就懂”。推进居家养老金融服务,建成8个社区服务站,累计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业务办理、金融宣教1165次,让老年人普惠金融服务有更多获得感。
长三角地区不断完善投诉管理体系,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长三角地区人民银行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投诉情况监测分析和风险预判预警,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切实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有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南京分行、杭州中心支行、合肥中心支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持续共建长三角地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合作机制,在线上解纷、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化合作,推动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
长三角地区不断改善融资环境,信用贷款融资比例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末,长三角地区银行卡卡均授信额度为2.88万元,同比增长8.47%,卡均授信额度超过全国整体水平9.33%。长三角地区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6.09%,较上年同期增加2.95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农户信用贷款占农户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7.53%,较上年同期增加1.59个百分点。
长三角地区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服务水平。如上海市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引导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支持受疫情影响急需纾困融资的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实行名单制管理和实施用途负面清单管理,鼓励对重点领域和困难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江苏省深化苏州数字征信实验区建设,依托征信大数据优势,设立小微企业效益监测评估体系,从营运能力、服务能力、融资效率等3个方面重点监测评估小微企业就业、产出、纳税、不良率等情况,为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精准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同时,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顾问队伍,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融资服务模式,有效提升企业授信户数。浙江省持续开展“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建立全省小微企业无贷户名单推送机制,助力金融机构精准识别、快速对接。开展“百地千名行长进民企送服务”,组织金融系统深入一线走访民营和小微企业,截至2021年末累计走访民营和小微企业3.14万家。建立小微企业“三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向社会公示“授权清单”和“授信清单”,对内公示“尽职免责清单”,推动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安徽省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大力推广信用贷款融资模式,着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企业抵押物不充足和信用贷款占比偏低问题,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规范信息管理使用,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质增效。浙江省宁波市迭代升级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2.0版,依托省市两级大数据共享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系统采集共享信息,构建融资对接的快捷通道,通过主动推动企业名单、提取关键指标等方式创建精准获客的高效渠道,同时筑造数字风控的坚实屏障,形成了全方位、全链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是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个体工商户占现有在册市场主体72%左右。2021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被确定为浙江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破难试点,台州市路桥区出台试点方案,最大程度凝聚部门合力,抓好模型建设、数据归集、流程优化等关键环节,创新开展数字赋能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融资破难试点工作,着力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站式、全链条、全周期”线上融资服务新模式,推动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
(一)抓好模型建设,实现信用评价线上化、模型化。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试点银行及征信公司一直在优化模型维度、标准,力求精准描绘个体工商户信用情况。经迭代升级,现有个体工商户信用评分模型采用“5+1”框架,设置红黑双向指标:“5”指经营效益、经营合规、个人财务、个人履历、家庭关联等5类一级评价指标(红色正向赋分),包括28个二级指标;“1”指不予放贷的排除规则(黑色反向禁入),包括3年内行政处罚5次以上、税务非正常户、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等“7不贷”情形。
(二)“线上+线下”同步归集信用信息,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台州市针对个体工商户信息量小且分散的特点,积极通过省、市大数据局共享平台、一证通办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完成22个部门的60个线上数据接口对接归集,涵盖房产、车辆、社保、取得许可资质、知识产权、被行政部门抽检处罚情况等个体工商户全方位信用相关信息。对于少部分无法实现线上归集的数据(如经营者是否为党员、参与公益事业、获得荣誉奖励、从业人员等),启动线万条个体工商户线下数据。
(三)完善受理机制,实现信用融资扫码全链式畅通。有融资需求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线上“贷款码”提出申请,银行机构自动从平台获取个体工商户信用情况参考书,根据三档评分结果,最优档自动获得信用贷款,较好档和一般档由银行机构综合考量是否给予信用贷款,触及黑色指标的个体工商户,不得给予信用贷款。银行系统与平台对接,银行机构提供在线审核放贷全流程线上一站式的融资服务新模式。
(四)整合信贷等政策,实现配套精准式滴灌。台州市试点在3家法人银行机构创设专项信贷产品“浙微贷”,在准入门槛、贷款额度、业务流程等方面给予优化支持,在总体利率优惠前提下,根据个体工商户信用评分,进行差异化分档利率定价,得分越高利率越低,推动形成“好信用——易贷款(容易又便宜)——更珍爱信用”的良性循环。此外,台州市还对试点工作提供多维度政策支持,包括对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100%给予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出台专项激励政策,对线下个体工商户信息采集分档给予补助,对试点业务量及效果递进给予补助等。
台州市路桥区通过数字赋能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融资破难试点工作有效破解了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相关创新做法获《金融时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截至2021年末,路桥区已有5270户个体工商户通过试点获得融资11.29亿元。
长三角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动产融资担保有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21年,长三角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直保余额为3903.75亿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担保人为小微企业的登记笔数占比为20.45%。
安徽省率先在全国建立科技融资担保体系,整合联动服务科技型企业,推出了“科融通”模式,构建“资源共同开发、信贷集合加工、风险共同管理、责任比例分担”的科技融资担保产品体系和机制,全力推动创新驱动战略。2021年末,安徽省科技担保体系成员132家,累计开展科技融资担保业务652.23亿元,在保余额190.59亿元。浙江省宁波市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和创建宁波市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用足用好政策性融资担保工具,于2020年设立“微担通”工具,在成功实践的基础上于2021年出台《关于迭代创新“微担通”融资工具的实施意见》,迭代研发“惠通”及“速通”两大系列产品,快速推进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系统建设,有效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精准性。
稳妥推进征信链平台试点应用增量扩面,推动长三角征信一体化建设。长三角征信链平台自上线家金融机构开通查询用户6351个,上链企业1715万家,征信链平台各项功能基本实现安全稳定运行。2021年,长三角地区正式发布《长三角征信链征信一体化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该标准是首个长三角地区联合发布的金融团体标准,进一步厘清了征信提供方、服务使用方、业务监管方和建设运营方的职责义务,并对长三角征信链征信一体化服务的一般要求、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安全、机构接入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采集授权流程,完善查询服务,对长三角征信一体化较好形成推动作用。
下一步,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长三角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长三角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跨区域分工合作,促进全方位协同联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持续推进区域一体化制度机制创新,更好推动长三角地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是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更多小微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的重要手段,也是拓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范围的重要途径。应充分发挥供应链中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提高小微企业配套能力,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发展;拓展长三角征信链推广应用,优化升级企业数据上链方式,丰富上链数据项,为供应链金融服务于小微企业有力提供信用信息支持;坚持守正创新,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账款,防范各类供应链金融风险。二是强化对专精特新企业的金融支持。协同优化区域性股权、债券、产权市场,进一步拓宽长三角地区直接融资渠道,促进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三是探索面向小微企业的绿色金融发展。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开展绿色项目融资的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小微企业绿色担保业务比重,探索建立小微企业碳账户,为碳积分高的小微企业等普惠群体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推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物范围,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信贷风险监测、分担和补偿机制,助力长三角地区乡村振兴。
一是加大对新市民等群体就业创业的金融支持。长三角地区新市民等群体具有总量大、分布广、流动强等特点,应提升对吸纳就业较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为新市民、灵活就业群体提供职业技能教育和岗位培训。二是鼓励为货运物流行业相关群体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货运物流行业是长三角实体经济紧密联系和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相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货车司机等群体是普惠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创新符合陆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合乎条件的运输企业、货车司机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三是加大对老年人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依据老年人心理特征、行为习惯和真实需求,积极推进金融理财产品、触达渠道、服务流程等的适老化改造;促进普惠金融与政务服务、社区基层治理等有机结合,让普惠金融服务更加贴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要。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为企业量身打造个性化金融理财产品。提供“信息匹配、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差异化金融需求;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二是优化长三角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推动长三角地方征信平台建设,鼓励地方征信平台参与长三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拓展更多信用应用场景,为数字普惠金融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引导小微企业融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推动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流程数字化转型,丰富小微企业“数字足迹”,提高小微企业数字画像精准度。四是发挥数字化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加快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程度;加强数字化监管技术运用,及时发现预警各种监管套利行为,确保各项普惠金融支持政策更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数字普惠金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健康有序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一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强政策对接。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有关规划、政策的协同和衔接,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区域功能布局;进一步支持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持续改善金融服务环境。二是推进金融机构经营一体化,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示范区管理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同城化的金融服务。三是持续深化长三角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建设,充分的发挥指标体系对普惠金融的引导作用,完善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主体共同参与的长三角普惠金融长效合作机制,推动长三角普惠金融交流合作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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