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假造告贷资料,致使陈某无辜成为“老赖”,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查看院民事查看办案团队深挖细查探明本相,依法监督,促进法院吊销原断定,还陈某洁白。9月5日,这起案子当选河南省查看院发布的“检护民生”典型事例。
陈某是三门峡市陕州区某村乡民,长时间在三门峡市区务工。2023年3月,陈某预备去新疆务工时,发现了自己被约束高消费,无法购买机票,这才得知自己不知何时已成了失期被履行人。
心急如焚的陈某经过托付律师查询了解到,2014年4月9日,某银行向湖滨区法院申述,恳求判令陈某归还告贷10万元并承当利息2.4万余元。某银行的首要理由是:2011年4月27日,陈某以购车为由,向该银行请求告贷10万元。2011年4月28日,该银行赞同放款,并于当日与陈某签定了个人告贷合同,告贷期限为2011年4月28日至2012年4月20日,月息为7.361‰。合同签定当日,某银行向陈某名下账户发放告贷10万元。告贷到期后,陈某将利息还至2012年8月3日,本金及逾期利息未能归还。
湖滨区法院对这起案子经过审理后作出缺席断定,判令陈某归还某银行1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因陈某未实行该收效断定,某银行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陈某被纳入了失期被履行人名单,并被约束高消费。
“我从来就没向那个银行借过钱,也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文书,怎样就成老赖了?我不服!”请求再审被驳回后,2023年8月,陈某向湖滨区查看院请求监督。
依据陈某反映的状况,承办查看官陈静意识到这起案子有很大的可能性触及虚伪诉讼。所以,环绕陈某是否应当承当还款职责的问题,陈静带领办案团队当即展开调查核实。经过审理原审檀卷,办案团队发现该檀卷宗中并无陈某下落不明以及法院曾采用过除公告送达以外的其他方法送达诉讼文书的证明资料,而这直接引发陈某对本起告贷纠纷案子毫不知情,时隔十年才发现该案断定书。
那么,陈某是否实在存在告贷行为?为查明本相,办案团队向某银行调取结案涉告贷及利息的付出凭据等告贷资料,其间还包含陈某的结婚证复印件和其在校园任职、收入证明等。
面临种种在案“依据”,陈某直呼委屈。办案团队开始研判,银行告贷档案中的资料很可能有问题。经向婚姻登记部分、陈某的工作单位做调查核实后,发现上述资料均系假造,而陈某也回忆起,自己的身份证从前丢掉过。
为求证陈某签名的真伪,经双方赞同,查看机关托付洛阳市某司法辨别断定中心对告贷档案中“陈某”的签名及指纹进行了司法判定。判定定见显现:案涉资猜中,“陈某”的签名及指印均不是出自其自己。
针对告贷资料系假造的问题,查看机关分别向公安机关和案涉银行移送了相关头绪。公安机关对处理案涉告贷的两名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讯问时,二人均表明不认识陈某,也未见过其自己。公安机关后来查明,案涉告贷的实际使用人为案外人石某,告贷资料是由两名银行工作人员使用陈某的身份信息假造的,意图是协助信誉欠好的石某办下告贷。因为告贷金额为10万元,且案子已过追诉期,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某银行依据公安机关查明的状况,依据银行业相关规定,对两名工作人员作出处理,一起托付律师找寻石某,待找到石某后向法院申述。
有了有力的依据支撑,湖滨区查看院向三门峡市查看院提请抗诉。2023年12月28日,三门峡市查看院依法向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三门峡市中级法院采用抗诉定见,指令湖滨区法院重审该案。
本年7月10日,湖滨区法院经审理以为,原审断定确定现实过错,导致裁判成果过错,程序存在违法,断定吊销原民事断定,驳回某银行的诉讼恳求,判定费用2800元由某银行承当。
断定收效后,依据查看机关的主张,法院吊销了对陈某的履行办法,为陈某康复了信誉。在外地务工的陈某接到法院的断定书后如释重负,托付其代理律师当面感谢查看官查明本相、伸张正义。近来,陈某的代理律师特地来到湖滨区查看院,握着查看官的手传达了陈某对查看机关的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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