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高位池养殖业管理的通知

 专家团队     |    2024-08-01 来源:专家团队

  近几年来,我省高位池养殖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对加快我省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位池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范养殖项目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省高位池养殖面积4007公顷。其中,文昌市667公顷、三亚市504公顷、乐东县430公顷、农垦370公顷、昌江县331公顷、海口市307公顷、儋州市268公顷、陵水县264公顷、东方市258公顷、琼海市230公顷、万宁市191公顷、临高县123公顷、澄迈县64公顷。我省高位池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对沿海市、县的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还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

  我省于2002年编制了《海南省渔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全省高位池养殖业的发展,并要求各有关市县制定具体规划。目前,大部分市、县仍未制定规划。在利益驱动下,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纷纷投入高位池养殖。由于缺乏规划指导,加上发展初期审批混乱,各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造成高位池养殖遍地开花,大部分养殖项目建设基本上没有履行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没有配套建设废污水处理设施,对地下水、周边海域和环境能够造成污染,对海防林和红树林破坏严重,给我省海岸生态安全带来不良影响。

  高位池养殖项目废水治理需要有较强的技术上的支持和技术服务。目前,我省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高位池养殖项目废水治理技术服务体系,也没有建立地方技术标准体系,先进的技术和生产的基本工艺不能得到推广应用,导致我省高位池养殖项目不可以真正走上绿色养殖、生态养殖之路。

  各市、县及其有关征管部门未能严格执行我省现行的高位池养殖业的税收政策和非税收入政策,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造成财政收入流失,税费调节功能未能得到一定效果发挥。

  当前,我省经济正进入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慢慢的变大。要从始至终坚持在“不污染自然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前提下,规范和发展高位池养殖业,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互动,进一步推进生态省建设。

  沿海各市、县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在整合、规范和治理现有养殖项目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论证,编制《市县高位池养殖规划》和《市县高位池养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其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规划、生态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防林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各市、县的规划要于2006年9月底前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并由省海洋与渔业厅商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审批后,报省政府备案。各市、县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高位池养殖规划,做好本市、县的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严禁市、县建设违反规划的高位池养殖项目。

  各市、县要对本区域内高位池养殖项目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市县高位池养殖规划》的布局要求,对现有的高位池养殖项目进行整合、规范和治理,制定具体的清理整顿方案,明确清理整顿任务和责任单位,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对未经审批的已建养殖项目,要责令养殖业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由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责令其限期关闭、恢复原状。对环境能够造成污染的项目要限期整改,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对违规建设、污染严重的项目要“退塘还林”。对没有按财务制度规定建立单位财务制度的业主要限期纠正;对没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业主要限期补办。在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和红树林带挖塘的,要限期退塘还林;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各市、县务必于2006年12月底前将本市、县清理整顿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单位到各市、县检查和督办。

  负责高位池养殖项目建设审批的海洋与渔业、土地、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分工,严格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把好项目审批关,按照规划和规定的程序、权限和标准审批养殖项目。今后,凡是新建高位池养殖项目一定要经过土地、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对未按规定通过环保审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或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而乱占用土地、未经林业部门审批乱占林地建设的高位池项目,海洋与渔业部门不得发放养殖使用证。严禁有关市县、部门、乡镇和村委会擅自违规越权审批高位池养殖项目。

  鉴于国家和我省目前尚未出台高位池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我省现行的管理必须按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执行。但是,有些部门和单位觉得标准无针对性,难以执行,且在执行中有可能会出现部门之间管理上的矛盾,不利于高位池养殖的环保监控。同时,由于缺乏技术规范的指导,养殖技术和管理上的水准落后,无公害、绿色食品意识普遍不高,存在使用违禁药物现象,不仅给环境带来压力,而且影响我省高位池养殖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销售。省国土环境资源、质量技术监督、林业、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要共同开展高位池养殖废水治理技术探讨研究,尽快制定出台《海南省高位池养殖废水排放标准》等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海南省高位池养殖技术规范》,切实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我省高位池养殖业的管理。

  针对我省现行高位池养殖业的税收政策和非税收入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各市县、各级税费征收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高位池养殖业税费征收的具体办法,强化征管,确保税收政策和非税收入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防止税费收入“跑、冒、滴、漏”,对拒不依法缴纳有关税费的养殖业主,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