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增资实缴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并且在注册资本中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百。这种方式远胜于过桥,垫资等方式。通过无形资产增资实缴极大程度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问题,并能展现企业实力,体现企业技术价值,帮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合作等。另外对企业申请科研项目,申报专项资金等有极大的帮助,企业招投标时对注册资本也是要有要求的。
企业如果找过桥资金做实缴,若发生债务纠纷,法院是不认可的,并且还会涉及抽逃资金。一定要记住,垫资和抽逃资金都不是真正的实缴,根据公司法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实缴,出具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全程走政府窗口,合规合法。
假设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5000万,可为企业节省1250万企业所得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节省企业所得税750万,企业合伙最高可省1750万企业所得税。
一、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获取方式(购买;自主研发;赠予或获得许可使用权等),确定计量方法。
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按照购买价格计入资产负债表,同时相应减少现金或增加应付款项等负债项。
自主研发的非货币性资产需要将相关的研发成本资本化,并将其作为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
二、将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计入资料负债表,按照会计科目进行分类和记录,如非货币性资产账户、累计摊销账户等。
三、根据非货币性资产的预计常规使用的寿命和减值风险,计提相应的摊销费用,并将其分配到累计摊销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