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一签签字会计师周永明先生,其于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永明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默然先生,其于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同时具有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李默然先生201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6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厉俊女士, 其于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厉俊 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真实的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毕马威华振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毕马威华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小组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毕马威华振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毕马威华振拥有非常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情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做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29日,第十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同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8月30日,审计委员会听取毕马威华振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审阅工作的汇报。
(三)2024年1月15日,毕马威华振将万科2023年度审计计划提交审计委员会审阅。
(四)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毕马威华振关于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事项的汇报。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
(五)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6次,所有会议的举行均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的规定,讨论并审议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计提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选举召集人等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的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