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信息公开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杏彩体育注册知道     |    2024-03-09 来源:杏彩体育注册知道

  第1条 为规范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行为,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第2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公开披露是指将公司经营运作中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

  6、 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代名人公司(Nominees

  第6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事务,包括汇集公司应予披

  第7条 公司各部门(含分公司)及所投资企业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协办单位。各部门

  第8条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会计

  第9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

  第10条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应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应了

  第11条 公司监事和监事会应确保有关监事会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

  第12条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保证董事会秘书

  第13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按照有关规定履行

  第14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公司向

  第15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所聘用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执业相关的所有

  第16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当满足相关法律和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规定的最低披露要求。公

  第17条 公司在执行相关标准时如有疑问,或不能确定有关事项是否必须披露的,应

  第18条 如已发生的事项未达到监管规则或公司信息公开披露指引所规定的披露标准,或

  第19条 公司一般不会就一项可能会影响本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但已被公众所周知的公

  第20条 若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对外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

  第21条 若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

  第22条 若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履行

  第23条 有关发行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发行

  第24条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25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

  第26条 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规则应当按照本公司上市地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执

  第27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

  第28条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

  第29条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交易出现异常

  第30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应当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以

  第31条 在发生了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和其他须披露交易时,公

  第32条 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而投资者尚未得知

  11、 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第33条 公司证券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产生重

  第34条 公司发生重大无先例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为无先例、存在重大

  第35条 除按照本制度第六章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的暂缓或豁免程序外,公司应

  第36条 公司发布临时公告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

  第37条 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第 30~31 条规定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证券

  第38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分公司)负责人、所投资企业

  第39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所提供的信息应在履行其内部的审批或复核程序后报送,确

  第40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

  第41条 公司各部门(含分公司)及所投资企业的负责人,根据公司会议管理制度及

  第42条 公司各部门(含分公司)的负责人及所投资企业的首席委派代表应了解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发生符合本制度第 30~31 条规定事项的,应尽快

  第43条 公司各部门(含分公司)及所投资企业在进行有关财务、经营、投资、重大

  第44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或知悉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及时告知公司董

  第45条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当及时向公司

  第46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47条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所获取的重大信息,并从信息披露的角度提

  第48条 本公司实行对外发言人制度。本公司指定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言人,

  第49条 公司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将公开披露的信息在指定的网站、报纸及/或其他

  第50条 信息公开披露文件及相关备查文件分别臵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或公司香港主要

  第56条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实际,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就公司与投资

  第57条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实际,制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的

  第58条 公司的子公司发行股票或债务融资工具的,应相应制订信息公开披露事务管理制

  第59条 公司应当审慎判断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

  第61条 对于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拟作出豁免披露处理的,本公司还应当向香港证券

  第62条 本公司应当从是否为公众所知悉、能否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以及是否采取

  第63条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知情人有责任履行信息保密义务,防止信息泄漏,将

  第64条 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相关业务负责人应填写《信息披露

  第65条 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及时采取适

  第66条 若运用香港证券市场的“安全港”条文,本公司应当持续检讨有关信息是否

  第67条 本公司处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事务应当遵守证券监管机构不时发布的各

  第68条 在信息披露和管理工作中发生以下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致使公司

  第69条 依据本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处理结果在五个工

  第70条 公司聘请的保荐人、债券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关联人等

  第71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法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第73条 信息披露指引为本制度的附件,与本制度享有同等的效力。信息披露指引由

  第74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及修订之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

  第75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本制度,公司董事长为实施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公司

  第76条 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情况。监事会应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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