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353,881,460.53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87,119,791.44元,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711,979.14元后,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配215,238,250.00元,2021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97,051,022.83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考虑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拟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862,125,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172,425,140.00元(含税),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64%。结余部分1,246,214,246.89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1年,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汽车行业面对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坏因影响,全年汽车产销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形态趋势,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发展动力。对全球电动汽车市场的最新研究中,根据独立分析机构Canalys研究显示,受新冠疫情和芯片短缺的影响,2021年全世界汽车市场总销售量仅增长4%,2021年全球电动汽车(EV)的销量达650万辆,同比增长109%,占全部乘用车销量的9%。该报告同时指出,2021年花了钱的人电动汽车的需求仍保持强劲,若非受到零部件短缺的影响,全世界汽车制造商的销量或可达到更高水平。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汽车产销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增长3.4%和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进一步说明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已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
2022年,世界经济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将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这样的背景下,汽车市场需求预测将保持稳定,伴随供给端芯片供应不足、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等问题在新的一年逐步改善,预计2022年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形态趋势,全年产销表现好于2021年。
节能减排作为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慢慢的变成了各国的共识,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同国家以不同的形式提出碳中和目标,我国的碳中和进展任重道远:目前排放仍在快速增加,目标于2030年实现碳达峰,于2060年实现碳中和。
汽车行业作为各主要经济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因其产业链长广已成为排放管理的重点行业之一。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我国汽车产业的碳排放将力争在2028年前后达峰,到2035年全产业的碳排放量将比峰值降低20%。
轻量化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目标之一,根据测算,汽车重量每降低100kg,燃油车每公里能节约0.5L燃油,在汽油车减重10%与20%的情况下,能效分别提升3.3%与5.0%。新能源汽车减重对于能耗提升更加显著,电动车减重10%与20%的情况下,能效分别提升6.3%与9.5%。铝合金部件是汽车轻量化的核心,且对于传统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均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中提到,未来我国将大力推进铝合金在汽车上的应用,单车铝用量具体目标为:2020年190kg,2025年250kg,2030年350kg。《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版》确定了汽车技术“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汽车轻量化是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的共性基础技术,是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未来重点发展趋势。考虑到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快速提升和节能减排计划的持续推进,将对汽车铝合金压铸产业的发展形成有力的推动。
近年来,公司客户结构在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主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至新能源主机厂,产品结构从中小件不断延伸至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核心零部件及结构件;在生产能力、产品品种类型、产品质量等方面得到了众多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认可。公司在持续中小件产品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力争至2025年以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核心零部件及结构件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占比超过30%,2030年达到70%。公司将围绕这一战略目标布局,实现战略转型升级。
根据《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年报2021》显示,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高速增长期,市场规模逐年升高,其中中国、欧洲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为主要发展力量。目前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行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增长近1.6倍,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同期中国汽车市场13.4%,较2020年高约8个百分点。我国通过多年对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培育,所有的环节逐步成熟,丰富和多元化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断满足市场需求,使用环境也在逐步优化和改进。在这些措施之下,新能源汽车慢慢的受到消费者的认可,产销量继续创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20%。目前,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接受度慢慢的升高,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由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
新能源汽车催生铝合金压铸新赛道。新能源汽车虽然取消了发动机系统,但其电池包、电驱动系统等壳体仍采用铝合金压材质,且因需集成冷却系统,制造工艺上更为复杂。与燃油车相比,电动车在车身、底盘结构件上更加积极采用铝合金压铸件。随着高真空压铸工艺、大吨位压铸机的发展,铝合金压铸的结构件能够完全满足性能上的要求,使得该类产品在新能源车得以普及。
纯电动汽车不同于传统燃油车,电池+电机取代发动机成为汽车的动力输出系统。电驱动系统模块设计经历了独立式、二合一、三合一和多合一的发展阶段。电驱系统集成更多功能是大势所趋,电驱动壳体的设计也将从独立式走向集成式设计:从分体式简单集成,即减速器、电机和电控有各自独立的壳体设计,到电机、减速器壳体一体化和三大件壳体一体化。随着更多功能集成到电驱动中,壳体也将叠加更多的功能设计。电机、电控及减速器都需要冷却系统,壳体的设计需要考虑冷却管路的设计和布局。这对壳体供应商的产品研究开发和设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体化压铸是汽车结构简化的大趋势。一体化压铸车身是轻量化技术的升级,减少车身零件数量,使得车身结构大幅简化;在轻量化的同时,简化供应链环节,具备降低车重减少电池成本、原材料利用率高、工厂占地面积减少等多种优点,实现汽车组装效率大幅度的提高。随着高真空压铸工艺、大吨位压铸机的发展,铝合金压铸的结构件能够完全满足性能上的要求,使得该类产品在新能源车得以普及。
智能汽车是指通过搭载先进传感器等装置,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无人驾驶功能,逐步成为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的新一代汽车。智能汽车通常又称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汽车等。智能汽车已成为全世界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发展智能汽车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智能汽车产业战略的落地,涉及到自动驾驶技术、智慧城市、智慧交通、车联网等多个方面。就自动驾驶而言,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vanced Driving Assistance System,以下简称ADAS)是关键,据华西证券研究所预测,预计ADAS市场规模2020年达700亿元,2025年突破1,500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ADAS市场规模增速更快,预计2020年350亿元,2025年突破1,000亿元。同时,在智能电动车背景下,传统纯机械的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逐渐被替代,电控转向和电控制动兴起,线控转向、线控制动技术不断迭代;随着智能化和电动化的深入,转向和制动进入线控转向和线性制控时代。
铝合金基于质量轻、制造复杂和薄壁铸件时尺寸稳定性高,耐腐蚀性强,高导热及导电性,高温下强度依然很高。汽车智能化为铝合金在汽车零部件领域提供了新的发展领域,特别在汽车视觉系统、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单元等方面具备较大的应用空间。
随着汽车产业新能源、节能减排、轻量化、智能化、模块化的发展趋势,爱柯迪针对汽车用中小型铝合金零部件具有的形状复杂、尺寸精度高、技术标准高、附加价值高的特点,经过近18年的艰苦努力,尤其是近10年产品制造的生态链建设不断完善,产品销售及其生产规模得到了迅速发展,形成了先进的生产制造技术能力,并掌握了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生产模式下的生产制造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凭借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和面向全球销售的市场格局优势,在全球化共享互利、全球化采购成为潮流,汽车零部件国际化分工程度加深的商业环境下,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及持续性的价值服务赢得机会。
同时,近年来,公司客户结构在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主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至新能源主机厂,产品结构从中小件不断延伸至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核心零部件及结构件;在生产能力、产品种类、产品质量等方面得到了众多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认可,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核心零部件及结构件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比重持续提升。公司在持续中小件产品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力争至2025年以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核心零部件及结构件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占比超过30%,2030年达到70%。公司将围绕这一战略目标布局,实现战略转型升级。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世界汽车组织(OICA)、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美国铝业协会(Aluminum Association)、达科全球(Ducker Worldwide)、中国产业信息网、中汽数据有限公司、国金证券、国盛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西证券、东兴证券、兴业证券、东吴证券、中国铸造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前瞻产业研究院、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中国汽车报、《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Canalys科技市场独立分析机构的相关资料及报告。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雨刮系统、汽车动力系统、汽车热管理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制动系统及其他系统,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汽车结构件、汽车视觉系统等适应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需求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铝合金、铸铁件、组装件以及辅料等,公司设有采购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组织采购。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选择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背景调查后筛选出符合汽车行业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并组织质量部对供应商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并负责收集分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控制采购成本;同时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定期审核、业绩评估和监控,确保所采购的物资供货及时、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满足生产交付和技术标准的需求。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获得客户订单后,商务部门将客户订单输入公司ERP系统,产品生产工厂通过ERP系统对订单进行评审,并与客户沟通确定最终的日、周、月度滚动生产计划和季度滚动生产计划。由各工厂组织产品的生产、入库,由商务部门、物流部门协同按订单编制的出货计划组织发运。
在生产管理上,公司采用分业生产模式,按照产品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原则,以工厂为单位组织产品生产。在这种模式下,除原材料采购、熔化,仓储、发运采用集中管理模式外,各生产工厂均涵盖从压铸、去毛刺、精密加工(表面处理、装配)、检验包装的所有工序。分业生产模式使得各生产单位在各自负责的产品技术及其标准的理解上更加深刻,有利于生产制造技术的经验积累及其持续改进;有利于生产设备的有效配置,并不断提高设备综合效率(OEE);有利于产品生产效率的持续提高、生产过程的废品率不断降低,实现产品生产成本的持续降低,增强产品质量、价格竞争力。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公司客户主要为全世界汽车产业链上的一级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均为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公司依据客户在全球各工厂量产产品订单组织生产,并直接发运至客户在全球的工厂。全球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齐全的供应商选择、定点管理标准、审核、批准流程,产品询价、竞价体系和订单下达后的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制造技术审核体系。公司必须能够满足客户以上管理标准、流程和体系的要求。在获得客户新产品开发订单后,公司需根据客户要求的技术参数及需求预测,完成产品生产工艺设计研发、模具及工装设计制造、生产设备配置,产品先期策划(APQP)及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等流程,并得到客户的验证批准后,依据客户的市场需求,最终获得产品的量产生产订单。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57,120.30万元,同比增长16.15%;负债总额192,897.47万元,同比增长59.49%;资产负债率(合并)29.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56,242.99万元,同比增长4.3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56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75%;实现利润总额34,885.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87.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2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3、假设公司于2022年6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2022年12月底达到转股条件,并分别假设于2022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或于2022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4、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本次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8.65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即2022年1月1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态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87.3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65.50万元,并假设公司2022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一年持平;(2)较上一年增长20%;(3)较上一年增长40%。
9、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62,125,700股为基础,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
上述假设分析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单元、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新能源汽车车身部件和新能源汽车其他类壳体等产品,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板块的布局,扩大新能源汽车类产品的生产能力,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仅会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在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以及汽车轻量化领域的竞争力,而且能够通过项目建成投产后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股东回报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在人员方面,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价值创造者”为本,不断提高核心员工、优秀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让“IKD大家庭”家的感觉、感情更加深入人心。促进管理技术、制造技术队伍和销售队伍的快速成长,实现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和人才在行业中极具竞争能力。
在技术方面,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全球化服务专业供应商,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拥有多项核心生产工艺及技术并应用在生产制造的各项工艺流程中;此外,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在熟练掌握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与全球知名大型零部件供应商多年的产品合作开发和技术交流,公司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市场方面,公司已获得或已开发博世(Bosch)、大陆(Continental)、联合电子(UAES)、麦格纳(Magna)、(Mahle)、三菱电机(Mitsubishi Electric)、李尔(Lear)、舍弗勒(Schaeffler)、博泽(Brose)、埃贝赫(Eberspaeche)、Proterra、伟创力、采埃孚(ZF)、日本电产(Nidec)、Stellantis、Romeo Power、博格华纳(Borgwarner)、速腾聚创(RoboSense)、汇川技术(Inovance)、邦奇(Punch Powertrain)、海康威视、舜宇集团、宁德时代、Canoo、蔚来(NIO)、零跑汽车(Leapmotor)、理想汽车(Li)等新能源汽车、汽车智能化新客户或新项目,新能源汽车项目占新项目的比重持续提高。
节能减排作为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同国家以不同的形式提出碳中和目标,我国的碳中和进展任重道远:目前排放仍在快速增加,目标于2030年实现碳达峰,于2060年实现碳中和。汽车行业作为各主要经济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因其产业链长广已成为排放管理的重点行业之一。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我国汽车产业的碳排放将力争在2028年前后达峰,到2035年全产业的碳排放量将比峰值降低20%。
轻量化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目标之一,根据测算,汽车重量每降低100kg,燃油车每公里可以节约0.5L燃油,在汽油车减重10%与20%的情况下,能效分别提升3.3%与5.0%。新能源汽车减重对于能耗提升更加显著,电动车减重10%与20%的情况下,能效分别提升6.3%与9.5%。铝合金部件是汽车轻量化的核心,且对于传统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均具有重要意义。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根据《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年报2021》显示,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高速增长期,市场规模逐年升高,其中中国、欧洲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为主要发展力量。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增长近1.6倍,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同期中国汽车市场13.4%,较2020年高约8个百分点。我国通过多年对新能源汽车整个产业链的培育,各个环节逐步成熟,丰富和多元化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断满足市场需求,使用环境也在逐步优化和改进,在这些措施之下,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认可,产销继续创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增长近1.6倍,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同期中国汽车市场13.4%,较2020年高约8个百分点,目前,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接受度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由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增加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核心零部件及大型结构件等产能,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精益化的管理和控制,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资产结构,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并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条件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爱柯迪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建成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353,881,460.53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87,119,791.44元,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711,979.14元后,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配215,238,250.00元,2021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97,051,022.83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考虑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拟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862,125,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172,425,140.00元(含税),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64%。结余部分1,246,214,246.89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1元,共计募集资金1,522,02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不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28,903,2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93,119,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3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116000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393,119,200.00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定存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为60,404,591.6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爱柯迪(柳州)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1月13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13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13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6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11日,本公司、爱柯迪(柳州)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对应监管协议自销户之日起失效。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7年11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421,497,346.76元,该金额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23日出具瑞华核字[2017]31160017号鉴证报告。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1,497,346.76元。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已置换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拟置换的12,327.00万元继续留存于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综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置换金额情况如下:
公司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年11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2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7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7,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改扩建项目”、“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结余利息收入共计4,926.54万元(利息收益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结余利息收入共计4,949.6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为“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改扩建项目”。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生命周期、量产订货周期较长,公司新产品获取生产订单主要集中在未来5-7年内实现量产并实现销售收入。公司每年末会根据产品的PPAP批准状态与客户沟通达成未来一年各产品的销售预测数量,并编制下一年度销售预算。但客户的实际生产需求往往会根据终端市场销售情况发生变化,公司业务人员需定期追踪客户的需求变化情况,并及时把客户需求的变化传递给公司,及时调整预测数量,更新销售预测,以便公司及时安排、协调生产资源。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凸显,全球经济动荡,根据JATO Dynamics公布的数据,2018年全球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LCV)总销量8,601万辆,比2017年减少约40万辆,同比下滑约0.5%,这也是自2009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全年,我国汽车行业总体运行平稳,受政策因素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产销量低于年初预期,自1990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但依然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国家市场,占据了全球总销量的近1/3,而与此同时,欧洲和美国的总销量同比几乎持平。鉴于以上原因,本募投项目剩余部分设备投资进度有所放缓,根据当前建设进展,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截止期由原定2019年11月延长至2020年12月。
“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改扩建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35,8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7,089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涉及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9.44%,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本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精密金属加工件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5,396.42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利息收入1,051.43万元,合计6,447.86万元(利息收益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金额为准)用于投资爱柯迪(柳州)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涉及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87%,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撑,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竞争力。因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系将募集资金结余利息1,090.79万元用于“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
注5:“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改扩建项目”及“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于2020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处于产能爬坡期,还未完全达产;
注6:“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于2019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年刚进入达产期;
注7:根据募集资金投入占项目总投资折算,“精密金属加工件建设项目”达到预计效益;
注8:“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9:“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等。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63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