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统一、全面、准确、权威的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是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数字中国建设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站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高度,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各项部署和要求,高站位重视、高规格推动、高标准要求、高效率统筹、高质量建设、高水平运维推进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如期完成第一阶段建设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明白准确地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了“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党内法规信息平台”的目标任务,为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构建全覆盖的备案审查监督管理体系提供信息化支撑。国家法律和法规数据库建成后,着力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是建设网络强国、促进法治建设与信息化工作有机融合的具体举措,是“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贵州省格外的重视,把牢政治方向,将省级数据库建设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在实施数字化的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大举措来部署和推动。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将数据库建设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对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将建设数据库的有关要求向省委依法治省委汇报,依法治省委将数据库建设列入2023年工作要点并作为全面依法治省“五件实事”之首的目标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统筹领导,也将其纳入2023年工作要点,常委会党组及主要领导亲自指挥、亲自推动,充分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蹄疾而步稳。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横向涉及人大、“一府一委两院”的职权职责,纵向涵盖省市县乡四级,制定主体繁多、各自独立,文件内容涉及领域宽泛、形式多样,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此项工作的协调统筹难度非常大。省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机关、监督机关,肩负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政治责任,对“一府一委两院”履行监督职能。数据库建设坚持人大主导,由省人大常委会牵头,组建省数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和秘书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执行机构,由常委会办公厅和常委会法工委承担具体工作。数据库领导小组制定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数据库建设总体方案,统筹谋划数据库建设“一盘棋”工作思路,最大范围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数据库建设按照工作专班制推进,省人大、省政府、省监察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为“五大系统”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均为责任部门。工作专班所有成员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主抓,组建专门力量实行专班运作。各单位紧紧围绕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细化工作举措,一级抓一级落实主体责任,齐心协力快速稳步推动数据库按既定目标开发建设。
贵州省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全面准确、权威性、有效性”原则,要求全省各级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制定主体整理审核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与文件原件内容保持一致的基础上,规范、统一地将所有现行有效的文件纳入数据库收录范围,践行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监督全覆盖的要求,为规范性文件制度化的规范、减量、提质夯实数字化基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是权威国家机关组织建设的法治基础数据库,“开放易用、适时更新”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基础要求。贵州数据库建设始终锚定高的目标、夯实严的标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广泛向浙江、广东、重庆、宁夏四个试点省份和其他兄弟省份学习借鉴,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和数字化的经济发展创新区应有的政治担当,明白准确地提出覆盖更加全面、标准更加统一、连接更广泛、查询更方便快捷、场景更丰富、应用更加智能、更新更加自动的“七个更加”目标定位,努力将贵州省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成为省级数据库的升级版。坚持技术先进、程序合法、安全可靠的宗旨,严格把握工作进度安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定的任务时限,努力提前完成第一阶段建设目标。
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数据库建设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启动会,制定《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进行系统部署,以实现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下沉一线亲自调研、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关键节点亲自过问、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对入库数据量大、覆盖面广、质量不高等突出困难,多次组织相关责任部门研究解决。为加强调度督促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共组织召开了工作专班全体参加的启动会1次、推进会2次,领导小组专题会1次,每次会议目标明确、计划清晰、举措有力,切实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数据库提供了坚实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着力在精准指导上下功夫,陆续制定了《数据库建设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及进度安排》、《文件清理归集审核入库工作指南》、《文件审核入库操作指引》等制度规范;并通过工作专班集体研究、邀请省内外行业专家参与论证评审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实施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划进行了严格把关,有效保证数据归集和技术开发同步走、两手抓,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科学合理。在领导小组高效统筹指挥下,五大系统省级牵头部门和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各制定机关严格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紧抓实各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明确了“省级统建、多级使用”的数据库建设宗旨,打通五大系统原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布展示的信息平台,连接全省人大和政府两大备案审查信息系统,赋权全省上下各级各类制定主体;将数据库嵌入“数智人大”综合平台,与人大各项业务系统融合共通,一体推进人大各项职能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仅仅依靠压实制定机关主体责任来归集各级各类文件,数据质量效果很不理想,文件属性甄别不清、格式标准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是建设工作面临的最大挑战。五大系统省级单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入库文件专项校核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牵头负责全省人大系统、全省政府系统在库文件专项校核,分别从省直部门、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和司法局抽调立法岗位和备案审查岗位的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校核工作组,对所有在库文件进行再梳理、再研判,对数据文本格式、重要字段信息等形式要件和实体内容进行全面核查、校对,经过7月和9月集中开展两轮校核工作,打赢了数据库建设过程中最难“攻坚战”,最终保证了所有入库文件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我们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坚持高标准建设,重视新技术的应用”要求,做到数据资源应入尽入、全面准确,系统开发实现平台集约、流程再造、应用智能、机制创新。截至2023年9月15日,经过各级各部门6个月以来的自行清理审核,以及牵头部门组织的两轮专项集中兜底校核,省、市、县、乡四级人大、政府及其部门,县级以上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1589家主体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9036件已经全部纳入数据库。其中,地方性法规452件,地方政府规章182件,规范性文件8402件,归集工作稳扎稳打、数据质量精益求精。数据库架构已经搭建完成,所有文件可向公众展示开放,如期在2023年10月份之前完成了第一阶段建设目标。
数据库作为全省一体化数字政府基础共性支撑能力建设项目,按照“一云一网一平台一库N服务”的技术架构,围绕“七个更加”的目标统筹建设,服务公众查询、备案审查、智慧立法、动态清理等多场景应用,实现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一是覆盖更加全面。紧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工作要求,通过技术手段覆盖省市县乡五大系统所有制定主体,畅通各级各类制定机关及时准确录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多种文件的渠道,汇聚全省范围内最全面、最广泛的法律文件数据。二是标准更加统一。数据库部署在贵州省电子政务外网信创环境中,对标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子库的建设要求,参照全国人大印发的《人大机关信息资源有关标准》,满足《全国人大信息资源法律法规库元数据规范》3大类33项元数据、GBT33190-2016《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关于电子文件15项规定及GB/T39477-2020《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关于数据共享交换的3种模式标准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建立了一整套贵州数据库的信息系统标准及数据标准,统一、独立的页面设计和数据标准基本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保持大体相似,功能开发彰显贵州特色。三是连接更加广泛。数据库向上与全国人大互联互通,向下延伸到全部乡级以上报备主体,横向与五大系统相关部门数据交互共享,连接备案审查信息系统、数据发布平台、门户展现平台,拓展数据融通共享范围。四是查询更加便捷。应用更丰富准确的标签为用户提供更全面的筛选条件。在支持入库数据一键查找、一键预览、一键下载、一键转发、一键反馈的基础上,还提供语义搜索、智能目录和智能摘要,搜索引擎更加精细化、智能化、便利化,不断提高与用户需求的贴合度,让用户查得快速、查得准确。五是场景更为丰富。数据库一期同步重新再造全省人大备案审查系统,二期规划建设立法辅助系统。备案审查系统与数据库相辅相成,供省市县乡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对应的“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专家等多主体使用。其中的备案模块,全面管理报备文件,清晰掌握报备情况;利用网上流转完成接收登记、领导审批、分发文件、在线审查。审查模块,自动匹配上位法、智能比对条款项、同义词提醒、参考资料自动汇总等特色功能,初步构建了智能审查辅助体系,为全面贯彻执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打造数字化引擎。六是应用更加智能。紧扣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备案审查工作、立法工作需要开发设计,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窗口实现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搜索、复制、下载;制定机关、报备机关可以利用信息平台使用在线模板生成工具,实现数据库上传文件、报备文件的智能格式转化,使数据库和备案审查系统电子材料格式实现规范统一。备案审查机构、立法机构还可以借助智能审查、起草和更新预警功能,及时掌握应备未备和应入未入情况,以及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七是更新更加自动。数据库打通备案审查信息系统和文件公开发布平台,实现文件报送或提取全过程无缝衔接。通过“机制+技术”的实施方式,压实制定机关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入库,同时自动抓取文件公开发布目标网站的数据,对应入未入情况作出预警提示;对时效性发生变更的文件,进行智能识别、自动提醒,赋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动更新、动态清理。
贵州数据库建设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结合,紧紧围绕领导小组提出的认真建好数据库、有效用好数据库、切实管好数据库的“三个好”要求,建立健全工作统筹、资源共享、业务衔接、运维保障的“一体化”机制,系统打通数据集成、协同、共享和应用的全流程链条。通过有效使用数据库实现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清理更新,通过有效使用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措施、推动技术升级。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正在起草《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运行管理办法》,对数据库的定位及原则、统一标准、五大系统责任分工、内容更新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要求五大系统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更新数据。五大系统各级单位应当将数据库作为查询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日常工作系统,鼓励公众通过数据库查找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立“用户反馈”板块,开设留言、答复窗口,各级各类制定机关和公众可以将使用中的问题和需求等进行反馈,对数据内容存在的问题和数据库使用功能提出意见建议,接受公众监督。要求承建单位定期对数据库运行管理、功能操作、界面设计等内容做综合评估,对数据质量、用户需求、难点痛点问题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提出可供选择的改进方案,拓展优化系统管理和用户体验,不断完善应用和服务,实现迭代升级。
下一步,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还要从完善配套制度、健全标准规范、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好保障,进一步密切与备案审查工作的衔接,紧紧扭住备案审查这一核心任务,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依托数据库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在备案审查工作中不断丰富拓展数据库功能;要充分的利用大数据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激发立法工作新活力,在新征程上驱动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真正成为高质量的、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实践检验的法治公共产品,用数字化赋能法治化,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