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报名”进行报名;也可以直接登陆“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1年度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2021年度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详细的细节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证明材料来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流程见下文“现场人工核查”。
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隐私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报名确认后如需修改信息须撤回承诺申请,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资格核查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资格核查由省、市两级审计部门负责。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和免予核查三种方式。
1.网上在线)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考生方可继续报名。
(1)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
月15日至6月16日。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属地审计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4)现场人工核查安排。省直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省审计厅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核查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27号省审计厅803室;联系方式)。省审计厅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2021年度审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核查通过人员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称《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于2021年6月17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主楼1617房间,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
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辖市审计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省辖市审计部门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汇总审批表》、《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各省辖市人事将通过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1.免予核查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已经作出承诺的;二是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三是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对于免予核查的考生,资格核查部门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在考试合格标准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计部门完成对成绩合格考生的报名资格核查工作。考生应接受并配合资格核查部门核查,由于被核查人问题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被核查人员务必在次年该项考试报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由省审计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