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审计 债权人威慑“老赖”还钱的冷门战略武器

 杏彩体育注册时间     |    2024-09-20 来源:杏彩体育注册时间

  众所周知,在涉及债务纠纷的案件中,债权人顺利拿到胜诉判决,并不意味着欠款一定得到清偿,遇到有钱故意不还的“老赖”,双方还要就被执行人是否隐匿转移名下财产斗智斗勇。

  小编在这此提醒广大申请执行人,在合乎条件的情况下,可对疑似失信的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专项审计,对名下拥有企业,或身为股东的“老赖”实施“降维打击”,迫使其通盘考虑——能不能承担的起,可能“拔颗萝卜带出泥”的专项审计,再加上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极大提高其履约积极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认为其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情形或者其股东、出资人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审计机构对该被执行人进行审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不是准许。

  看到这儿,很多朋友估计会开始思考,人民法院在十日内决定是不是启动被执行人专项审计的标准是什么?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一些蛛丝马迹,证明被执行人有几率存在问题么?

  事实上,如果申请执行人能提供有价值线索,执行局直接深挖线索就可以了,大多数申请执行人,并没有调查对方名下财产分布的能力。所以在司法实务中,主流观点是:申请执行人不一定要提供相关证据,证实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等行为,法院可结合实际案情,判断启动专项审计的必要性。

  在启动审计之后,审计费用谁来出?一开始,审计费用是由审计申请人预交的,但如果审计确实查出事儿来了:譬如发现被执行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虚假报告财产的情形,这笔审计费即转移到被执行人身上。反过来讲,审计没查出任意的毛病,申请人的审计费是没人给报销的。

  审计便于发现被执行人或单位,通过伪造合同、虚构债务、虚构交易、虚假交易、隐瞒交易,或明目张胆转移财产,或隐藏应收账款、债权,造成公司资产为负资产的假象。相对于不具备专业会计知识的执行法官,专业审计机构更能识别此类猫腻。

  日常经济生活中,公司实控人藏身幕后,不当公司股东的情况很常见,同时还存在个人财产、公司财产混同的现象。在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后,如向外转移资产,强制执行难以追究公司实控人的责任。毕竟,表面上两者毫无关联,而执行审计有助于发现藏身幕后的实际控制人,进而追究责任。

  执行审计有助于发现被执行人使用关系人名下银行卡及微信账户,进行可疑消费或收支,并做证据固定,既有利于发现被藏匿、转移的财产,更加有助于掌握其拒执罪证据,促使其慑于法律后果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最后一点,即执行审计本身就具有强大的威慑力,直白的说,部分不够规矩的公司,害怕被审计更甚于还钱,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主动还钱跟债权人和解。

  如何保证被审计一方配合审计呢?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给出了答案:被执行人拒不提供、转移、隐匿、伪造、篡改、毁弃审计资料,或者阻挠审计人员正常审计工作,法院可对被执行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如构成犯罪,也会依照法律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