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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工商服务     |    2024-06-24 来源:财税工商服务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容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90万元(含税)。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已于本次续聘事项开始前,与容诚开展了相关的事项沟通,并对2023年审计情况做了监督与查问,认线年度对公司审计工作中的相关材料,认为容诚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严谨、认真地履行了职责,具有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做审计。拟聘请容诚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关于续聘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向167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A股)股票153,45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授予价格为59.88元/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24]第A0005号《验资报告》,2024年1月25日,公司实际收到16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为9,188,586.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为153,4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为9,035,136.00元。2024年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工作,登记153,450股于2024年3月1日上市流通。此次股权激励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0,220,920元变更为80,374,37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0,220,920股变更为80,374,370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拟将公司经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附件。

  此外,以上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上事项,并同意以上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有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8日,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逐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企业能循环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在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5亿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能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赞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2、议案8.03、议案9.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02关联股东应勇先生、赵勇先生、张军先生;议案8.03关联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潘建伟先生、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议案9.02关联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潘建伟先生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线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 777 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来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线,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