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范本的通知

 财税工商服务     |    2024-05-31 来源:财税工商服务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范本的通知

  为规范市人民政府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防范风险,减少纠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为……,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内容,结合各自定位、区域特点和发展目标等内容,对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双方按照“ …… ”的合作原则,拟在×××、×××、×××等方面做深入合作,充分的发挥各自优势,大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一同推动……。

  双方同意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工作联络机制,不定期举行高层会晤,研究双方重大合作事项,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双方合作事项有效落实。

  双方建立相关工作、合作信息交流渠道,及时充分沟通和交流有关重大事项、工作进展等方面信息。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权益。

  为拓展合作渠道,保障合作成效,甲方确定由×××单位/机构,乙方确定由×××单位/机构,具体负责双方日常合作事项的沟通、联络、协调等具体合作事宜。双方保持日常沟通联络,加强交流合作,及时协调解决本协议履行中的问题,保障合作成效。

  (一)本协议为仅反映双方合作目标、条件的战略合作意向书,除保密条款外其他条款对双方均不产生权利义务强制约束力。就本协议框架下的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指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属部门或主体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明确合作事项和各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本协议可能涉及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本协议项下的其他合作协议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对方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和数据等信息,共同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将相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允许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保密条款与其他条款独立存在,不因协议终止或无效等导致保密条款失效。

  (四)双方承诺遵守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各项约定,如发生分歧,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因法律、法规变动或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需对协议个别内容做调整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议或对协议作出相应调整和变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和损失。

  (五)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六)本协议一式×(肆、陆、捌……)份,双方各执×(贰、叁、肆……)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