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遭遇成立以来最严重声誉危机。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针对会计所已开具175张罚单,涉及40家会计所、百位从业人员。为何财务审计频频“翻车”?
业内专家觉得,集体性且预谋的财务造假更为隐蔽复杂,是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失败的主因。当前,在审慎厘清责任基础上,提升审计质量、防范财务舞弊,有赖于审计机构与监督管理的机构、法律部门等多方协作、形成合力。
近日,造假案再度将审计机构的失灵问题推上风口浪尖。造成审计失败的原因何在?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春飞认为,从需求方来看,上市公司舞弊涉及三大要素,分别是经营业绩压力、退市机制不畅以及自我合理化的倾向;从供给方来看,市场准入放宽后,涌入大量审计机构,其审计水平良莠不齐,增加财务造假风险。此外,长期资金市场新“国九条”后,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让更多财务舞弊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聂兴凯认为,当前上市公司财务审计面临的挑战大多数来源于于一些公司主体集体性且预谋的财务造假行为。虽然监管环境日趋严格,但财务造假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
在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看来,对于精心策划的财务造假行为,审计机构再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循审计程序,估计也难以识别。财务造假是很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从底层逻辑出发的更加全面的解决方案。
聂兴凯表示,在遵循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审计程序的前提下,审计机构在面对集体性且预谋的财务造假行为时,确实面临着一定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可能源于审计手段的限制、信息获取的不全面或审计时间与资源的限制。
“然而,这并不代表审计机构可以放松警惕,并以此为借口规避自身责任,甚至以已经履行必要审计流程为理由对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相反,审计机构应不断的提高专业能力,加强风险评估,利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来识别潜在的财务造假行为。”聂兴凯说。
朱克力认为,在特定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标准规范的前提下仍较难揭示造假行为的时候,不能简单把责任归咎于审计机构失职,还应该要考虑历史背景、市场环境的因素,要采取更加科学合理公正的方式来界定会计师事务所责任。
在王春飞看来,面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界定审计机构责任需要分类推进,一是审计机构若故意配合上市公司造假,性质恶劣需要重罚方能起到惩戒作用;二是若审计机构因自身过失未曾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需要承担比例责任;三是若审计师已做到了尽职勤勉,仍未曾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则承担补充责任即可。当前若不进行责任认定,无论哪种情况只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审计机构都要承担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这不利于审计机构的高质量发展。
“面对历史错误,如财务造假问题,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样一些问题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会计师和事务所在其中的责任应该依据其在事件中的角色和行为来界定。如果他们没参与或推动财务造假,且已尽到应有的审计责任,那么他们的责任应当是有限的。”聂兴凯说。
朱克力认为,要提供高水平的审计,推动市场发展,需要全社会所有的环节的努力和配合,特别是面对复杂案例的时候,要更加客观、更加公正认定审计责任,这样才可以既保护遵纪守法的审计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更加好为维护长期资金市场公平正义。
高质量执业是会计所的“第一生命线”,是其生存发展和树立市场信誉的基础。如何提升审计质量、防范财务舞弊风险?
启铼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从“过度包装”、财务造假方面看,还是需要市场方面有一个整体的法治化环境,这需要加强法治建设,而且不仅在立法环节,更是在执法环节违法必究,加大惩罚力度,让市场不敢作假。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贾康认为,从造假成因来看,法律和法规体系、具体监管规则需要努力实现进一步系统化和精准化,在具体的运行管理过程中,国际经验表明,还可以发展多重监督机制。除此之外,还可优先考虑通过技术方法多约束,数字化时代信息的不可更改性,更容易通过形成的勾稽关系来认证。
朱克力认为,上市公司作为长期资金市场的主体,也应该更加自觉地维护、遵守市场规则,更加诚实守信地披露财务信息,从而更好地一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未来应更加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市场建设、净化市场,对于造假违规的情况要建立惩处机制,处罚力度要加大,更加重视法治建设。此外,也要重视第三方社会监督的作用。
聂兴凯认为,审计机构需要与监督管理的机构、法律部门等多方协作,形成打击财务造假的合力。此外,审计机构也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审计人员识别和应对财务造假的能力。通过这一些措施,可以逐步减少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